97年6月13日訂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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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私權保護政策適用範圍 |
一、 |
以下的隱私權保護政策,適用於您在本所網站活動時,所涉及的個人資料蒐集、運用及保護,但不適用於與本網站連結之各機關網站。 |
二、 |
請您注意與本所連結的網站,也可能蒐集您個人的資料。對於您主動提供的個人資訊,這些連結網站有其個別的隱私權保護政策,其資料處理措施不適用本所隱私權保護政策,本所不負任何連帶責任。 |
資料收集及使用方式 |
一、 |
單純在本所網站的瀏覽及檔案下載行為,本網站並不會蒐集您任何有關個人的身份資料。 |
二、 |
利用本所所提供的各項線上申請服務,需申請人提供個人資料時,本所會依案件辦理需要,請您提供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通訊地址、E-Mail等個人資料。 |
三、 |
如果您因為寄送電子郵件或使用網站上的意見信箱,而提供個人資料給本所時,我們將僅使用該資訊回覆您,以及幫助我們提供您所需要的資訊給您。 |
四、 |
如果您的需求和其他的政府機關有關的話,我們也可能將您的個人資料和其他的政府機關分享。但我們並不會收集您的個人資料做為任何其他的用途使用,您所提供的資訊亦不會提供給任何私人機構或私人使用。 |
五、 |
如果本所辦理相關線上活動及網路調查,所蒐集的姓名、電話、E-Mail等資訊,則僅供活動依據及結果及分析之用,並不做其他用途。其他資料僅限於使用者特性分析或學術研究用途;除非經當事人同意分享個人訊息,所有資料僅供資料分析之用,本所不會將資訊用做其他用途。 |
資料分享及公開方式 |
本所有義務保護各申請人隱私,非經您本人同意絕不會任意出售、交換、或出租任何您的個人資料給其他團體、個人或私人企業。但有下列情形者除外: |
一、 |
配合司法單位合法正式程序之調查。 |
二、 |
配合相關職權機關依職務需要之調查或使用。 |
三、 |
基於善意相信揭露為法律需要。 |
隱私權保護政策諮詢管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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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話:03-4782324 分機 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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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信箱:young@ychbo.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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