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網站導覽]  [便捷鍵]

*這是flash影片桃園縣楊梅鎮戶政事務所中文及英文字樣這是fla影片
:::

:::首頁 ] > 便民服務

便民服務

[便民服務設施]  [便民服務措施]


便民服務設施:

便民服務設施
項目 說明

愛心鈴照片及使用說明。
愛心服務鈴

設置於本行政園區身心障礙人士專用停車格旁,提供身心障礙朋友、年邁長者、患病或行動不便者使用。

輪椅設備

設置於本所大門四樓服務台,民眾可透過設於行政園區身心障礙人士專用停車格旁之愛心服務鈴借用。

愛心櫃台照片。
愛心服務櫃台

設置於1號櫃台,位於四樓辦公廳舍入口處,供行動不便或持有殘障手冊者免取票等候,可逕洽服務台人員協助辦理或逕至1櫃台辦理。

老花眼境

設置於各受理櫃台,備有各種度數,供有需要之民眾使用。

便民服務專車照片,中型公共汽車。
便民免費專車

自93年7月1日起凡至行政園區洽公者,均可搭乘本所辦理之便民免費專車,歡迎各位鄉親多加利用。

  • 班車行駛往程途中,洽公民眾可隨招隨停或到站上車,但中途不下車至行政園區。
  • 班車行駛返程途中,洽公民眾可隨時或到站下車,但中途不上車。

{班車時刻表} {班車行駛路線} {站牌設置地點}

免付費電話(0800200683)

本所提供0800免付費陳情、申訴專線,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嬰兒換尿布床照片。
嬰兒換尿布床

設置於四樓親子愛心廁所,供有需要之民眾使用。

兒童安全座椅照片。
兒童安全座椅

設置於四樓親子愛心廁所,供有需要之民眾使用。


便民服務措施:

  • 【主任與民有約】主任與民有約線上預約表單....[WORD檔].[PDF檔]
    1. 依據:桃園縣政府八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八九府計一字第二三九二九一號轉發「行政院所屬各機關首長與民有約作業原則」辦理。
    2. 目的:辦理「主任與民有約」,藉主任直接與民眾面對面溝通,主動發掘問題、解決問題,具體展現親民、便民之服務效能。
    3. 時間:每月單週【第一、三、五週】星期三上午九時至十一時為「主任與民有約」時間,雙週【第二、四週】星期三上午九時至十一時為秘書「與民有約時間」,但民眾有急需處理時得另行安排時間。
    4. 地點:於主任辦公室或民眾協談室,或視實際需要於三樓會議室辦理。
    5. 受理方式:採固定名額預約登記【原則上每次為五人】,內容相同案件以申請一次為原則。
    6. 弱勢族群優先處理原則:對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低收入戶及原住民,得保留若干名額名額或不限名額予以預約登記。
    7. 受理登記處理:受理民眾陳情時,應請民眾一併提出問題並由研考人員詳實記錄「主任與民有約」案件處理登記簿,陳情民眾亦得以通訊【電話、傳真、E-Mail】等方式申請登記,本所員工禁止登記參加「主任與民有約」;對民眾所提問題非本所權責範圍者,應告知權責機關之名稱。
  • 【到府便民服務】
    1. 楊梅鎮戶政事務所便民「服務到家」實施要點:
    2. 依據:桃園縣政府八十七年十一月二日八七府民戶字第二二一八九○號函頒「辦理八十八年度戶政業務全面提昇服務品質方案實施計畫」及本所「辦理八十八年度全面提昇服務品質方案執行計畫」規定辦理。
    3. 目的:對於無法至戶政事務所洽辦申請案件之老人或殘疾重病之民眾,由本所主動派員服務到家,擴大為民服務。
    4. 組織:為確保人員出差安全考量,以男性同仁組織成立:王股長、魏宏意、范順裕、曾增添、湯俊男等人組成。
    5. 申請流程:
      1. 受理窗口填寫申請書。
      2. 股長簽准指派人員辦理。
      3. 指定人員列印申請書及製作證件。
      4. 指定人員實地查證屬實者,准予辦理(身分證、印鑑由查證人員辦理;戶籍登記交受理人員辦理)。
    6. 服務地區:服務對象以設籍本鎮之民眾,服務地區以本縣為原則,但情形特殊者,經主任核示後辦理。
    7. 獎懲:「服務到家」服務績優人員依規定報請縣政府獎勵。
  • 【愛心志工服務】
    1. 引導服務之一:對前來申請之民眾,引導其自取票機取票,並告知等候電腦呼號後,至指定櫃台辦理。
    2. 引導服務之二:遇老弱及殘障之民眾前來申請時,引導其至一號櫃台辦理,不須取票等候。
    3. 引導服務之三:
      1. 遇申請更正出生年月日、取得、喪失、回復國籍者,請引導其至一股股長處辦理。
      2. 遇申請編釘門牌者請引導至門牌承辦員處辦理。
    4. 其他服務:
      1. 指導填寫申請書。
      2. 廣播服務。
      3. 失物招領服務。
    5. 服務標準:笑容、主動、親切、積極
  • 【彈性上班】
    1. 目的:為提昇服務品質,推動強化服務效能,以達親民、愛民、便民及相互尊重之目標。
    2. 日期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 07:40 ~ 08:00、中午 12:00 ~ 13:00。
    3. 服務要求:彈性上班同仁應準時在受理櫃台服務及對洽公民眾應婉轉解說並受理案件,不得無故拒絕辦理及閱讀報章雜誌、進食等行為。
  • 推行受理櫃台服務人員績效評比:為提昇快速正確服務及實施「一處受理,全程服務」單一窗口化作業,使民眾皆能隨到隨辦,有「賓至如歸」之感覺。

 

★本頁最後更新日期:97/12/30


地址:32652  桃園縣楊梅鎮校前路409號三樓    電話:03-4782324(代表號)    免付費陳情申訴、禁止性騷擾申訴專線:0800-200683    傳真:03-4759350.4754240

MSN帳號:yangmei_1@hotmail.com    SKYPE帳號:yangmei_1    即時通訊帳號:yangmei_a1    本網站最佳瀏覽環境:IE6.0    解析度:1024*768